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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鐵特定區內地主有土地權狀 確無法建屋
李俊毅協調地政局一星期內可取得建照建屋

高鐵台南特定區開發後3百公頃區段徵收土地將進行分配,全部共有2百多位地主,其中有66戶安置分配戶已經在92年3月份拿到土地所有權狀,向相關單位申請建照建築,一直被以公共設施未完竣而駁回,引發民眾的不滿,向立委李俊毅陳情。

92年7月7日立委李俊毅召集相關單位協商,地主們提出無法取得建照、土地無法分割及公共設施何時完竣等問題,但現場單位無法說清楚、講明白,李俊毅當場裁示二天後再召開會議。

92年7月9日再度召開協調會,縣府地政局副局長毛文亮表示,經由他們內部檢討後,地主只要備妥齊全資料送件,可協助在一個星期內取得建照,地政司也表示,建屋時間長達七、八個月會協調施工單位設立便道供民眾使用。

關於土地分割事宜,毛副局長也表示,地主最少要聯合土地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,在上面建築房子後就可以進行分割,若是沒有建築房子就分割也可以,但是以後不能取得建照建築。

至於公共設施用地何時開發完成,地政司人員說,年底前應可完工,請民眾不用擔心。

經立委李俊毅協商後,民眾陸續取得建照興建房子,也有建商進駐推出建案,讓高鐵特定區的開發漸具雛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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