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康污水處理廠設廠地點民眾反彈
李俊毅立院做成決議 與居民取得共識方可執行

為解決鹽水溪污染情況,營建署補助台南縣政府興建永康市污水處理廠,並在93年依法徵收取得土地,但是永康市污水處理廠預定地在鹽水溪畔,永康市鹽洲里永安路及仁愛街交會口附近,因鄰近社區僅50公尺民眾擔心會有污染情形,引起鹽行地區鹽洲、蔦松、三民、鹽行等里的反彈,民眾組成大鹽行地區反對污水處理廠自救會希望縣府另覓地點興建。
大鹽行地區反對污水處理廠自救會95年07月份時向立委李俊毅陳情,希望能協助地方另覓興建地點,李俊毅委員立即請營建署長到國會向他說明目前整個計畫的進度,並在立法院提案暫緩該計畫的進行。
95年12月24日進行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時該案在院會做成主決議,決議96年度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「辦理台灣地區下水道工程建設及規劃」-「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」其內容所包含之「台南縣永康市污水處理廠興建計畫」,因該污水處理廠預定地鄰近人口密集區,且為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,居民對於環評有疑慮而提出變更地點之替代方案,卻未獲重視,引發當地居民抗爭,該計畫應暫緩執行,俟台南縣政府與當地居民溝通取得共識後,方得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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