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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2-19╱中華日報╱南市要聞╱蔡青容
關廟森林公園 官員莫宰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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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蔡青容報導

  台南縣市合併升格,關廟森林公園開發卻沒經費,立委李俊毅十八日邀相關單位開會把脈,列席的市府官員坦言不知此公園存在。經討論,與會人士同意儘速釐清業務權責、移轉土地使用權,希望來年完成初期開發,帶動地方發展。

  八年前關廟公所以環境綠美化等名義,取得國有財產局及林務局同意,在南二高關廟休息區兩側山坡地開闢森林公園,廣植上千株楓香,加上桃花心木、柚木、血桐等,林相豐富,公所去年完成開發規劃,殷盼能發展成台南的陽明山。

  不過縣市合併後,關廟鄉公所改制,變成市府派駐機構,而非地方主管機關,無「法」主導森林公園開發,不易爭取經費補助,加上公所以交通安全為由,在公園各出入口設路障,禁止車輛進入,引起民怨。李俊毅接獲陳情,昨開協調會,當地民眾四、五十人列席。

  列席的市府代表坦承「不知有此開發案」,加上公園曾以休閒農業園區、生態公園等不同名目申請補助,分屬不同的主管機構,無法立即確定市府接管單位為何。李俊毅對此直指縣市政府業務銜接脫節,將與市長賴清德接洽,希望儘速確認市府對口單位,以便一個月內申請土地撥用。

  關廟森林公園以往的建設經費多來自林務局、農委會及營建署,地方政府補助不多,曾代公所祕書的布袋里長陳龍目指出,六十多公頃的公園開發,中央一年才補助一、兩百萬元,少得可以,根本是「騙囝仔」。

  林務局嘉義林管處長楊宏志等人則解釋,公園為林業用地,林務局撥款闢棧道,但因九成以上為國產局所有,遭審計部糾正,之後無「法」再補助。國產局代表林秀娟則認為,公所僅有管理維護權,無土地使用或所有權,影響經費申請,若地方有需要,國產局願以最速件,三個月完成無償撥用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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